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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職責 / 辦公室


    青海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是省政府辦公廳代管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廳級事業(yè)單位,內(nèi)設綜合處、業(yè)務指導處、青海年鑒社3個處(社)。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編制22名(含工勤人員2名),其中:廳級領導職數(shù)2名,縣處級領導職數(shù)6名。

    一、 辦公室領導及工作分工

    主    任:楊松義

    主持省地方志辦公室全盤工作,分管綜合處和機關黨的建設、地方志資源開發(fā)利用工作,兼任《青海年鑒》主編。

    副主任:朱文平

    分管業(yè)務指導處、青海年鑒社和財務、基礎設施建設、學會工作。

    二級巡視員:劉淑青

    協(xié)助副主任分管年鑒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及辦公室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省地方志編纂有關規(guī)定和辦法;

    2.擬定全省地方志工作規(guī)劃和編纂方案;

    3.統(tǒng)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省地方志工作;

    4.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鑒及相關地情文獻;

    5.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開展舊志整理,推動省方志館建設;

    6.挖掘地情資源,組織編纂特色志書;

    7.開展地方志學術交流,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

    8.組織編纂《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

    9.加強全省修志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省志鑒業(yè)務培訓;

    10.組織、管理、開發(fā)利用地方志資源,推進地方志數(shù)字化、網(wǎng)絡化。

    三、辦公室內(nèi)設機構

    (一)綜合處

    處     長:楊樹壽

    副 處 長:朱海雄

    處社聯(lián)系電話:0971—6128839

    工作職責:

    1.承擔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審核、報送及承辦公文的接收、登記、傳閱、分送、整理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2.承擔人事、財務、勞資、后勤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等方面的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志書、年鑒的出版發(fā)行和管理工作;

    4.承擔志書資料的收集、管理、借閱工作,指導全省修志系統(tǒng)史志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5.承擔省方志館建設工作;

    6.承擔“青海地方志”網(wǎng)站的建設及維護、管理工作;

    7.負責協(xié)調(diào)上級機關和各地區(qū)、各部門之間的相關工作;

    8.承擔并協(xié)調(diào)對外聯(lián)絡、宣傳、會務和接待工作;

    9.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yè)務指導處

    處    長:董得華

    副 處 長:師玉潔

    處社聯(lián)系電話:0971—6128476

    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省志編纂工作規(guī)劃、方案等工作,指導全省各市(州)制訂地方志編纂工作方案;

    2.組織、檢查、指導全省省、市(州)、縣三級地方志書編修,并組織開展省志各專業(yè)志及市州級志稿的評審、驗收工作;

    3.組織開展綜合志書、特色志書及相關地情文獻的編纂工作;

    4.組織開展全省志書編纂業(yè)務培訓和交流;

    5.組織開展舊志普查整理工作;

    6.組織開展地方志資源開發(fā)利用工作,承擔志鑒數(shù)字化建設工作;

    7.組織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工作;

    8.組織編纂《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

    (三)年鑒社

    社   長:馬   淵

    副社長:張進芳

    處社聯(lián)系電話:0971—6128716

    工作職責:

    1.負責編纂出版《青海年鑒》、《青海年鑒》簡本,編印《青海月志》;

    2.組織、指導全省各市(州)、縣及省直各相關單位、企業(yè)編纂年鑒工作;

    3.組織開展市州級年鑒稿的審定工作;

    4.組織開展年鑒編纂業(yè)務培訓、業(yè)務交流和理論研討。